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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让咱们心甘情愿、积极主动去接种疫苗?

其他回答都从市民视角讲述被当地政府如何发短信打电话动员,如何奖励油米和金钱、甚至因为没注射疫苗被禁止进入某些场所、以及单位领导给压力下指标,那答主从地方政府视角谈一下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中普通大众观察不到的操作吧。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为了让尽可能多的人接种疫苗,这当中的工作其实充满了算计,包括算计上级、算计周边地区、算计居民。在答主看来,地方的疫苗接种工作如果初期采取正确的操作,则后期完全没有必要使用奖励油米和金钱、到外地拉人、又或者禁止未接种人员进入公共场所等让大众吐槽的操作。

以答主所在地区为例,到5月底的时候,本市疫苗接种做得好的几个县区,接种完成率已超过100%,全省做得好的市,接种率超过90%。而到了9月初答主所在城市接种率整体达到90%时,最好的县区已经超过110%,但也有不少做得差的县区只勉强过80%。

做得好的地区是怎么操作的呢?具体的策略有四点:

首先,严格落实疫苗到接种点后24小时内清零政策。

由于年初疫苗供应量不足,上级分配疫苗时除了按照地区常住人口定基数外,调整分派疫苗数量最大的参数就是各地库存疫苗数量。打得越慢库存数量越多的地区,下次疫苗分配时被核减的疫苗数量就越多。最极端的时候,省疫苗专班甚至将已经下发到各市的疫苗中,从库存较多的市抽了数万支转配到库存清零的市。

由于实际操作中待接种人员不可能100%按计划到达接种点,故疫苗24小时清零意味着组织到接种点等待接种的人员数量要超过接种点分配到的疫苗数,这就造成每次接种总会有少量花费了两三个小时来等待接种的人员最终无苗可打而在引发投诉和矛盾冲突。故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相当多的地区出于减少矛盾和投诉的考虑,并未长时间的严格执行此清零政策,而是选择每次接种组织的到场人员比疫苗数少一点,则一个县区十几个接种点都留二三十支疫苗,一个县区就会有四五百疫苗剩余,全市就有五六千疫苗,全省就有六七万支疫苗没打,在更高级别的层面上,省份有如此多的疫苗没打,很可能就整批疫苗不再分配给库存多的省份。而做得好的地区,在初期就一直顶住压力严格执行清零,从初期就开始在获取疫苗数量上开始碾压其他地区(尤其是那些分配数量被核减后还被上级将疫苗又抽回去的地区)。

第二,适当调节不同接种人员类型的优先级。

对于疫苗接种,国内将所有接种人员根据防疫工作的相关性、组织度高低、身体健康状况等几个标准划分成了30个大类。其中2021年第一季度疫苗接种是重点九类,二季度开始接种18-60岁的居民(组织度较低但身体健康程度较高),三季度开始接种60岁以上居民(组织度更低身体健康程度更低),四季度开始组织3-17岁的学生接种(组织程度较高但健康程度较低)。对于组织实施的地方政府来说,某几个人员类型能否安排接种在大的时间节点有严格限制,但在一个时间点内,不同类型人员谁先打谁后打却是一个可以研究的技巧,这方面运用得好,能平白比周边区域多打好几个点。

比如在一季度开始的重点九类人员接种,其正常的优先级顺序是这样的:1、边境和机场口岸的海关边检工作人员,这是直面阳性患者的高风险暴露岗位,位于第一道接触的关口(人防关口);2、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这也是直面新冠病毒的高风险暴露岗位,位于第一道接触的关口(物防关口);3、隔离点工作和服务人员,这也是高风险暴露岗位,位于第二道管控环节;4、定点治疗医院治疗科室的医护人员,高风险暴露岗位,位于第三道的治疗环节;5、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当境外高风险人群完成集中隔离转入社区管控时,社区工作人员有机会与其接触,中风险的暴露岗位,位于第三道的管控环节;6、非定点医院对应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本地爆发大量严重病例后用于支援定点治疗医院,位于第四道治疗环节;7、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本地爆发感染后用于支援基层社区防控(此时社区防控要24小时连轴工作),暴露风险较其他普通岗位高;8、本地医疗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由于未知的阳性患者可能会到医疗机构就诊,导致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感染,暴露的风险较其他普通岗位高;9、本地水电油气、通信、交通、邮政、快递等基础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其中水电油气和通信这几个行业职业暴露的风险为正常水平,但考虑到一旦这些系统发生人员感染而停产,将会对本地大量居民的生活产生影响,故提升了其接种优先级,而交通(司机)、邮政快递等行业的工作人员虽然公共服务的属性弱于水电油气等行业,但由于人员处于节点位置,频繁和大量民众接触且个人工作时的行动轨迹范围很大,一旦感染就会造成大范围的密接,故也在疫苗接种工作中被提了权。

正常的县区政府,通常会按照这个逻辑从1打到9,但是鸡贼的县区,却会根据更有利于完成任务数的逻辑重新编排优先接种顺序,在从1打完5之后,会从9开始打,并且就算从9开始打,其中也有很多小算计。

比如等级9的公共服务行业应该选哪个行业优先打?做得最好的A县区的选择是:环卫、快递、外卖、保险和长途货运司机优先打。前四者因为人员流动性大,在2月份回老家过年之后很可能不再回来,所以必须赶在1月份开始接种,过年放假前打完,2月底过完年之后新招募一批员工时又可以再组织一次补打,而后五六月份又可以安排这些单位在这三四个月里重新补充离职人员再薅一次新入职员工的羊毛。而长途货运司机由于长期在外,时间长了保不齐在外地打了,所以要提前安排,一旦其返回本地就马上注射。

在这之后继续安排水电油气和电信银行行业进行接种。这里面可以利用的一点是这些行业是全市各县区都有分公司,因此A县区率先提出可以为这些行业提供疫苗接种,就可以通过这些行业在A县区的分公司联系到对应的市公司,再由市公司组织起下其他县区的分公司员工一起来A县区接种。也就是说,当其他县区还在安排六七八等级的人员接种时,A县区直接通过等级九各公共服务企业市公司的渠道将其他县区分公司的员工拉到A县区完成了接种。特别的,A县区还自行扩大了等级九的定义,将环卫、银行、保险等广义上属于公共服务但狭义上并不应该在等级九里的行业也安排了疫苗接种(尤其考虑到环卫保险同时还是高离职率的行业提前接种可以多收割一轮人头)。

第三、合理的利用各单位不同的组织度来组织疫苗接种。

之前说到过,要想从上级分到更多的疫苗配额,就得长期坚决的执行疫苗清零政策。而要落实这个政策,就需要合理的利用不同组织度的单位来组织疫苗接种。

一般来说,被安排计划去接种疫苗的单位的组织度相差是很大的。比如公安、城管这些准军事化管理的单位组织度最高,要求其派规定数量的人员在规定时间规定接种点接种疫苗,基本上可以按要求全员按时到场接种。在这之下,是大型工厂和企业的工作人员,这些单位的架构里有班组长和工段长,平时工作需要前后端相互配合相互衔接,故工作纪律比较好,计划安排的人员实际到场率在90%左右。之后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由于年初开会比较多,计划安排的人员实际到场率在80%-85%之间(其他大多是临时有会议安排去不了)。其下是大型商业服务企业,如连锁超市或大型商业广场,以及保安公司和物业服务公司,这些企业业务大多是平行关系,且人员流动性大,故纪律性又更差一点,计划安排的人员实际到场率在60%-70%。

以上单位组织度不同带来的到场率不同,给实际的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随机性,即一个接种点如果有500支疫苗,可能安排公安城管去接种,通知520人就足够,而安排连锁超市的员工去接种,需要通知800人。对于30大类来说,一个划分的维度是按照组织度高低,组织度高的行业排在前面。一般认为优先安排组织度高的行业,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来推进接种可以快速将接种率提高到一个较高的水准,最大化的形成防护能力,后续再持续爬升到目标线。但A县区的思路却有所不同,其反其道而行之,主要优先接种组织度较低的商业企业,组织度较高的公安城管和大型工厂反而放在了次要的位置。

举例来说,其他县区是先公安城管打完再到工厂员工再到政府机关员工再到商业服务业员工,结果就是前几天公安城管接种时疫苗和人员匹配较好能顺利清零,但到了后面却越打越拉胯,每天通知到场但未到的人越来越多,最终造成剩余的疫苗越来越多。而A城区的操作是商业服务行业的人员早上开始接种,下午四点以后是组织度较好的工厂,当接种点到下午三点发现到场的人比预期少时,会反馈给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会根据上午多出的疫苗数量紧急通知公安和城管安排五六十人在六点钟以后到接种点将上午剩余的疫苗打完。即组织度低的企业优先从上午开始打,组织度高的工厂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下午4-6点之间作为缓冲时间段的垫场,组织度最高的公安和城管作为弥补上午低组织度单位的救场(当然这意味着接种点的医护人员延长工作时间不能按时下班)。通过这种将高组织度的公安城管单位化整为零的搭配使用,A县区在处理低组织度的单位员工接种时,也大体上实现了到场等待接种人员和疫苗数量的高匹配。额外的,由于最后救场的待接种人员其单位文化有高度的纪律性和服从性,故即使出现到场等待的人员最终没有接种上疫苗,其也基本不会像普通单位的普通市民那样和现场的医护人员及组织者发生过激的冲突。

相反,其他县区到中后期普遍出现要么到场的人比预期少很多,疫苗大量剩余无法清零;要么到场的人比预期多很多,大量在场人员无苗可打在现场投诉造成接种点顶不住压力最终还是放弃了清零政策。而A县区和其他做得差的县区相比,每次都能做到清零,于是分到的疫苗越来越多,这些多出来的疫苗反过来又可以通过水电油气通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组织架构拉更多其他县区的相关行业员工来本县区接种,于是A县区在刚进入疫苗接种的中期阶段即迅速拉开了与周边县区的差距。

第四点:善于PUA基层并算计辖区居民的人心

2021年二三季度国内先后开放了18-60岁组和60岁以上组别的新冠疫苗接种。与第一季度重点九类相比,第二阶段的疫苗接种特点和要求也有所不同。从接种对象来说,第一阶段重点九类都有明确的单位,虽然组织度有差别,但基本上能做到上行下效,相关人员去接种时可以利用原单位的行政架构去组织。但第二阶段开始后,虽然里面有大量大型工商类企业,但更多还是小微企业和个体户,以及散居的社会零散人员,后两者缺乏有效的渠道通知和动员,是非常难组织的。

而另一边,国家要求地方政府在组织新冠疫苗接种时要考虑方便民众接种,将接种点下沉到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所(之前第一阶段的接种主要集中在安全保障更完善的大医院),这就给疫苗调配和人员组织带来了更高的要求。而另一个变化是为了方便居民接种,要求地方向居民提供疫苗接种网上预约功能。

于是大部分县区政府对上级要求的理解比较机械,将疫苗较为均衡的分配到了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同时将这些接种点的预约信息上线了市一级疫苗预约公众号和APP。但是A县区拿到上级的要求文件仔细研究了一下,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没有想的那么简单。

首先就是将接种点下沉到街道卫生中心这件事,如果单纯按照文件要求,比如县区有4000疫苗,平均发给20个街道和乡镇,则每个接种点分到200支疫苗对县区防指办来说是最省心简单的分配方式。但这个方式却有很多不省心的后果,比如接种点每次分到这么低的疫苗数将使大部分接种点在开展疫苗接种时都处于亏损状态,进而使各基层接种点开始抵触疫苗接种工作。又比如每个接种点都要落实24小时清零政策的话,在县区视角来看,引发的投诉和冲突将会多很多。

于是A县区思前想后,将疫苗接种下沉到一线的方案改了改,将4000支疫苗按每个点800支的标准分配给了5个基层接种点,下一批又按照这个标准分给另5个接种点。这样不但每个接种点都能通过疫苗接种盈利,在县区层面看来,20个潜在的投诉点变成了5个,大大减少了投诉量。而后续操作也证明,由于网络预约的到场率更低,且由于网络预约与第一阶段单位组织不同,第一阶段组织员工去时,最后一批到场的单位是向员工说好是有可能没疫苗可打但单位仍然要员工到场。而居民网络预约的逻辑是我约到了就应该默认有苗而极度不能接受到场没苗可打,这就造成了20个接种点同时开打的县区,每个接种点为了避免投诉都要留二三十支疫苗的余量,一个县区每批次就剩余500支未清零,而A县区每个基层接种点有800支苗,即使每个接种点都保留二三十支余量,在县区层级上也减少到只有一百出头(实际上A县区几乎都是清零),数字要比其他城区好看很多。

而A县区在二三阶段疫苗接种工作另一个技巧性的操作,就是婉拒了上级要求其接种点接入市级新冠疫苗预约平台的要求,在整个二三四阶段都没有开放本县区的新冠网上预约,这也是其接种率远超其它机械按照上级要求开放网络预约的县区重要原因之一。

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地方政府提供新冠疫苗网络预约看似是一个便民且能直接对接到个人的举措,但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这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措施。因为这几乎直接消灭了基层政府部门的组织意愿——对于新冠疫苗接种这块工作来说,大部分市民有一定的接种意愿,但这个意愿并不十分强烈,并且新冠疫苗接种费用也不算高(自费接种一针两百出头),也就是说,就算市民认为打疫苗是个占便宜的事,这个便宜也不大。也就是说,市民愿意花一些顺水人情去换优先打新冠疫苗的资格,但不太愿意花费太多正式的人情和资源去获取这个资格(毕竟不求人直接走自费优先途径也就两百多块钱)。因此,当地方开放网上预约途径之后,会给基层的新冠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毕竟自个儿能预约,为什么还要花费时间和精力找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等排期?但我们知道,人总是懒惰的——网上预约看似很方便,但作为市民个人,由于初期放出的疫苗数量很少,在开始的三四天内市民如果连续没有抢到预约接种号,大部分市民会忘记这件事而不再每天都上网抢预约(毕竟这没有春节抢返乡的火车票那么重要)。

这就造成开放了网络预约的县区,在经过最初一周的网上预约火爆之后,网上预约人数会快速大幅下降。此后社区基层人员再继续发动社区居民去接种,大部分社区居民一看一边是社区要求报名的居民按规定时间去规定接种点接种,一边是自己可以在网上自选时间到自选的接种点接种(虽然实际还是很难抢到但给了居民一个自己还可以轻易选择的错觉),当然会选择更方便自己的后者。

最终,基层社区会发现只要还存在网上预约,自己就很难组织足够数量的社区居民按计划前往基层接种点接种,于是会向上反映居民接种意愿不强,组织居民接种的效率不高(相对于网上预约),建议不再由社区组织相关工作。而网上预约这一块则是反过来,只要基层社区被上级压着组织居民接种,网上预约人数就很多,造成大部分人都约不上,但这部分人因为看到能网上预约就不愿意去社区报名参加接种。而一旦社区因为组织到的居民数量不多而不愿意再继续组织,几天后居民就会因网上约不上而不再上网预约,造成实际上还有很多居民有这个需求但网上预约就是约不满。最终造成大部分县区的疫苗接种人数大起大落,没法达到稳定饱和的接种效率。

相反,A县区不开放网上预约,断绝了社区居民的选择,反而能让基层社区的报名人数持续增加,进而促成社区每次都能按照上级要求组织足够的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到对应的接种点完成接种,避免了接种过程中的波动性。

当然,对于地方政府基层社区和行业主管局来说,取消新冠疫苗网络预约功能改由社区和行业主管局来主导疫苗接种的分配,在一定程度也方便了它们其他工作的开展。对于疫苗接种工作来说,地区新冠防指要求行业主管局和基层社区组织辖区民众接种,这是一个责任下派的过程,但对应的,还应该由一个权力下派的过程。在正常的行政过程中,上级向下级下任务下责任而不相应的下派权力,下级是很难很好的开展工作落实责任的,而对于基层行业主管局和社区来说,上级取消网络疫苗接种预约,就是一个权力下派的过程——物资和金钱不是权力,分配物资和金钱的过程才是权力,故取消了居民个人网上预约接种,就是讲疫苗接种的分配权从个人身上收归并下放给了基层行业主管局和社区。

因此,在其他正常开放网络预约的县区,在初始的四月份阶段组织打疫苗的任务,县区疫防办要求行业主管局组织辖区内大型企业接种,行业主管局心想这事我哪有精力做啊,于是直接问县区疫防办要来本地区新冠疫苗网络接种的团队预约码,然后把团队预约码直接往自己局联系的企业联络员群一放,让相关企业联系人将团队预约码转发到企业自己内部的员工群让员工自行凭码预约就觉得这工作完成了。做得细一点的,会把下一批疫苗的团队预约码发给某个特定的企业,让单个企业进行单独的网络预约,但这方式实际运用上效果也很拉胯,因为大企业的联络员一旦将团队预约码发到单位员工群里让员工凭码预约,百分之百会被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员工将团队预约码转发给自己周围也急切想打疫苗的亲戚朋友,这还是会造成一个500支疫苗的团队预约码发给一个500人员工的企业,最终该企业能预约到疫苗接种的员工不到300人。于是预约不上的企业员工向企业老总抱怨企业联络员没拿到足够的疫苗;企业联络员抱怨行业主管局没有按承诺给企业安排对应数量的疫苗;企业老总原来是很配合政府的接种工作,特意安排企业当天全员停工去接种疫苗,结果只有一半的员工预约上了能去接种,另一半的员工没约上下次还得再次停工去打疫苗;行业主管局被企业抱怨后又回过来怼疫指办是不是背着自己把说好给自己局专用的团队预约码发给其他行业主管局用了。

反观A县区,由于不存在网络预约,所有的疫苗均通过基层收集名单后发送到对应接种点在接种点现场核对名单身份后才可以接种,这就使得其基层没办法简单的将工作推脱到基层认为更省心的网上预约这条路径上,而必须实打实的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核实和组织待人员,进而将一些原来认为无组织度的群体完成了组织化。

比如红富士广场上有10个老年人广场舞团,其中拉丁舞团平时很支持社区工作,社区搞什么文艺汇演都自带干粮去参演,社区叫晚九点收工不要扰民就晚九点收工。于是社区大张旗鼓的将第一批接种疫苗的名额全部给了拉丁舞团,剩下的9个舞团中的退休阿姨就会想,凭什么拉丁舞团的打了疫苗我们舞团没得打?于是她们就会撺掇自己的舞团长去找社区要第二批集中疫苗的资格。于是社区主任就有了一个可以拿捏这些舞团顺带落实其他工作的筹码,比如鬼步舞团长三叔说下周市里面有个社区文化大赛,你们这欧洲小舞种是不是排个节目报个名?对迪斯科舞团长曹姨说你们舞团近来老被人投诉扰民,你懂我意思吧?对天鹅舞团长大鹅说你们团号称300人才50人报名接种,其他比你们人少的舞团都报名上百人了,安排你们团第二批接种我很为难啊,你看RAP姐的团,因为她坚决不愿打疫苗也不组织团员报名,其下想打疫苗的团员都改去其他舞团了……

对于基层一线行业主管局和社区来说,其日常工作中常年麻烦企业和居民配合,但受限于法律法规,一线行业主管局和社区又平时又没有足够的资源让配合自己工作的企业和居民予以额外的福利和资源,工作就变得很难开展。而新冠疫苗接种的组织和安排,在今年四五月份国内绝大多数人还没有接种的时候,如果阻断了民众自行网上预约的途径时,就可以看成上级额外给予了基层一线一份资源和权力,而想通了这一点的基层一线,为了推动自己其他业务指标的落实,就会积极的参与并发动更多的企业和居民来接种疫苗,以最大化的利用这份额外的资源。反过来,如果辖区企业和居民可以网上自行预约,基层一线就没法将疫苗接种工作形成自己的资源和权力,其在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时,就会采取对待其他非核心工作那样只做上传下达,而并不会花心思想着怎么发挥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将这件事的利益最大化。

当然,从地方政府行政人员的角度上看,这种取消网上公开预约,将资源的分配收归到依靠少数人自由裁量权内的做法,在大趋势上是不符合现今行政操作开放透明的趋势的。这种将资源分配划归到少数行政岗位自由裁量的最大问题隐患,就是几乎必然会带来权力寻租。在这一点上,国内外政府机构相关资源分配的岗位频繁被新闻爆出腐败事件即可看出。

因此,近十年来,国内都在大力推行政府的行政操作公开透明,故在此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中,绝大部分地区的政府官员都不加思索的觉得开放居民疫苗接种网上预约没什么问题,但A县区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显然更进一步——公开透明的决策过程通常也会伴随着行政效率的降低,责任部门也会因各种公开透明的限制,而降低对此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就有可能不太适合在一项非长期的应急工作中落实和实施。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A县区仔细的评估了新冠疫苗资源分配这项工作的特点,由于新冠疫苗本身的价值不高,且作用的对象是民众个人而不是企业——个人通常不会因为个人自身的利益需求向政府相关资源分配岗位行贿,反之如像采矿权、停车场收费经营权等由公司运营的资源,其对应的企业则会有更大的动力向对应的资源分配人员行贿,故针对企业的资源分配过程中就应积极引入公开透明原则。额外的,对于民众来说,其只有一次性的需求,这就更进一步降低了在此项工作中采取少数人自由裁量政策所带来的纪律风险——菜市场的摊位、收取小区垃圾的资格这些针对个人的资源,由于菜贩、回收垃圾的贩子个人存在长期的利益收益,故其向相关资源分配者行贿的概率要比只打一次疫苗的个人要高得多。

第三,由于国家已经公开向全体国民承诺疫苗是人人有份且人人免费,基层一线行使疫苗接种裁量权的工作人员实际上只是决定资源下发的先后顺序而不是决定个人的资源获取资格,其先后顺序的利益性要比资源本身的价值低很多,而资源(疫苗)本身国家又承诺完全免费,故综合研判下来,A县区决定反常的在疫苗接种工作中抛弃个人网上预约政策,使用了表面上更落后但实际效果更好且纪律风险也足够低的线下组织分配模式,最终使得其相比于其他县区,更充分的调动了基层的组织能力,在疫苗接种中达到了更好的组织效果。

对于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来说,其工作的重心有两头,一头在于发动地方基层机构组织人员,另一头在于安排医院开展接种,大部分普通人关注在地方基层政府如何组织动员群众,而不太关注地方政府如何组织不同等级医院开展接种,故答主额外补充一些组织不同等级医院开展接种的技巧和知识吧。

对于正常的医院来说,打针注射是一项需要额外付费的项目,这个收费项目有一个正式的名称,叫做“注射费”,是专门给予实施注射的护士的专项收入。假设护士进行一次注射的酬劳是3元,注射器成本是5毛钱,则医院单独收取的注射费为3.5元。

而对于新冠疫苗注射来说,其注射实施标准比一般疫苗注射要高很多。除了正常的注射护士外,还额外需要两个负责录入注射信息的录入护士,其中一个负责注射人员信息的录入,一个负责疫苗信息的录入,以确保人和疫苗精确匹配精确溯源。也就是说,要实施新冠疫苗注射,一个接种台至少配备3名护士,额外的,由于新冠疫苗实质上也算是新冠病毒(已灭活或功能不全),故负责抽取疫苗直接实施注射的护士要按规定额外穿戴防护装备,大概是下图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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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一个熟练的3人接种小组,一小时内完成40-45人的接种,在一个饱和的班次内(5小时),能接种200人。故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中,注射器和及额外防护装备平摊到每人的成本可视为1元,整体的注射费为10元,和疫苗费用一样,都由国家通过医保支付。

那么,这个班次200人的2000元接种服务费就是这3名护士分么?通常不是。

因为除了接种台所需的3名护士外,一个标准的注射点,还至少需要1名引导员向接种群众引导接种流程,至少需要1名医生在现场对待接种人员的疾病进行判断其是否适宜接种(后期还负责开不宜接种证明),至少1名保安或工作人员负责接种区域人员进出的管控(在名单内的可以进以及接种后观察满30分钟才可以离开),以及1名负责现场决断的护士长(同时负责机动补位),即至少4名辅助接种人员。

故一个正常的接种点,如果有1到3个接种台,除了每个接种台的3名护士之外,还需要至少4名辅助接种工作人员才可以正常运作。如果接种台数量在4个或以上,则需要相应的增加辅助人员(主要是秩序维护和引导)。因此,在接种点只开1个接种台的情况下,相当于2000元收入对应7名工作人员。如果开通3个接种台,则一个班次接种600人,6000元的收入对应13名工作人员。

但对于数量最多的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所来说,其开设接种点的成本还不止于此。按照新冠疫苗接种的规范,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开设的接种点和临时性接种点,在接种期间需要配备救护车在接种点上待命以应对AEFI特情。也就是说对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所来说,其每次接种都需要联系救护车抵达自己的接种现场,并为此向对应的高等级医院支付救护车出勤的费用。通常一个救护小组由一名急救医生,一名急救护士和一名司机组成,一个5小时的待命班次,基层接种点需要向派出救护车的高等级医院支付500-600元的救护车费用。也就是说,在最糟糕的情况下,某乡镇卫生院只分到200支疫苗,开1个接种台,则需要安排10名工作人员(接种台3+辅助人员4+救护车3)。如果接种点到场的人员因为组织不力到场数量不足,比如只来了150人,就是1500元10人分,由于救护车的费用是固定的,辅助人员每班次的费用也是固定的,接种台护士通常实行计件制,每针的收入也是固定的。这有可能就造成对于基层接种点来说,在低接种数的情况下,其获得的接种收入不足以摊销其支出成本,进而造成基层接种点在接种过程中亏本,进而对接种工作产生抵触。

ps:据答主个人观察,答主所在地区的基层接种点一个班次至少开两个接种台完成300支疫苗才能做到不亏损,400支疫苗才能做到有正收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层接种点会尽量争取开到3个接种台打满600支疫苗,以尽量摊薄辅助人员和救护车的成本,为接种点本身赚取最多的收入。

额外的,开展接种时还需算计另一个支出大头,即疫苗配送费。

由于新冠接种的规模空前,故各地原疫苗配送单位的运力均不足以满足需求,故各地的疫苗配送企业均添置了新的疫苗配送车辆,因为新冠疫苗需要冷链运输,这些配送车辆还必须由专业厂家生产,故价格也不菲,一台大概购买成本得在20万左右。但购买专业车辆的疫苗运输企业也知道,新冠疫苗接种也就持续一年,故其添置的新车,必须在一年内回本,否则明年接种数量剧减,其就没法收回成本了。最终算上两班倒的司机,每辆车每个月至少得有3万块的疫苗配送费收入。平摊下来,地方疾控中心每向一个接种点配送一次疫苗,还得额外支付大几百的配送费,这也要算入到单个接种点的接种成本当中去(虽然配送费不由接种点来支付)。

故对于一个有几十万人口的县区,其整个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会持续注射上百万针(包括三针型疫苗和加强针),也就是会有上千万的注射费。故对于县区内负责接种的各医院来说,这相当于今年平白多出了一块很大的收入蛋糕。而对于地区防疫指挥部来说,的给辖区医院分派疫苗数量,在另一个角度上就是给各医院划分这个千万的蛋糕。故恰当的划分,能让各医院更好的同心同德推进接种,而不恰当的划分,部分医院则会暗地里抵制。

对于县区来说,一般有5种类型的接种点,其各自的利益诉求会有比较明显的差异。

1、数量最多的接种点,是县区本级管辖的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其等级社区卫生室/村医室高一级,但却是最低等级的疫苗接种点。

该类型的接种点由于没有处理AEFI的能力,故需要上级医疗机构派出救护车驻点时方可开展接种。同时,由于该等级接种点平时医疗方面的业务很少,辖区居民甚至连感冒发烧等小病也不愿意去,在市区内相当多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从主要业务上逐渐退化到了高等级医疗机构的注射部,即患者去高等级医院看病,开药后到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后续注射,以及承担县区政府学生和儿童的常规疫苗(如乙肝流感等疫苗)注射工作。但对于大规模的新冠疫苗注射来说,该类接种点由于员工数量少,其接种能力还是很难完全覆盖的,故除了上级医疗机构支援救护车外,还需要上级医疗单位支援部分医护人员才能开展,而这些都需要向上级医疗单位支付相关费用。为了摊薄这部分费用避免自身出现亏损。故该类接种点通常会要求一次安排400支以上疫苗,甚至在人员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个班次开4个接种台安排到800支疫苗,但是如果分500支疫苗,两个接种台一个班次打不完,剩下一百多疫苗要放到下一个班次开一个接种台来完成,基层接种点又会变得不乐意。

当然,少部分基层接种点由于自身条件(场地太小)限制,也会出现只愿意接收较少数量疫苗的情况。比如A县区就有一个位于老城区的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由于老建筑的场地特别小,没有留观室,完成接种的人员只能在走廊等待30分钟的观察期,故为了减少人员聚集,中心每批次只申请接种300支疫苗。但由于县区防指是按接种人数考核相关的街道,该中心每次只申报300支疫苗,相对于其他中心每次申报600甚至更高的数量,该中心所对应的街道的疫苗接种指标也就开始大幅度落后于其他街道。为此该中心所在街道强烈要求中心提高疫苗申请数和接种数,该中心的主任表面上答应,但实际上却采取了一个程序上的技术操作来抵制——新冠疫苗的接种技术规范中,高血压人员是不宜接种的,绝大多数接种点在对待这一点时采用的是询问接种者是否有高血压,如果有,就现场用血压计检测。但是该中心反其道而行之,拿了个水银血压计对每个到场的人都做血压检测。由于该中心场地很小,接种人员在门外的街道上排了上百米又在四五月的阳光下至少晒半个小时,相当多接种者在血压检测中被诊断为高血压也就不奇怪了——于是该中心的成功凭此有效减少了到场人员的实际接种总数。

对于该中心采用这个合法的技术手段来减少疫苗接种数,街道办事处当然很愤怒,于是上报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指挥部出面协调,让该中心停止每人都测血压的做法。地区防疫指挥部对此也很头疼,两边都有道理,但地区指挥部将疫苗接种任务下给各个街道,必然期望各街道再完成任务指标上相互竞争,地区指挥部威胁要打最后一名街道的屁股就能迫使各街道都努力。现在一个街道因为本街道的卫生服务中心采取技术手段抵制,使得各街道的完成率人为的产生了一个技术性的垫底,从整体工作推进上看,这当然是地区防疫指挥部所不乐见的。于是地区防指让卫健局去做该中心的工作,然后卫健局仔细研究了新冠疫苗的接种技术规范,发现自己如果下书面命令让该中心不测血压,就明显违反技术规范了,有可能被该中心抓把柄,最终卫健局回复说该中心符合技术规范,自己无法协调不了。

最终,A县区只能放任该中心一直保持每人都检测血压,维持每班300-400的接种量,由其他相邻街道的卫生中心分担该街道的疫苗接种配额。然后上级指挥部下来督促检查疫苗接种工作,A县区每次都顺势将该中心推荐为迎检的接种点,于是上级指挥部督导组每次都能很轻易的从街道、社区及接种者当中发现海量关于该中心接种问题的线索和投诉,但由于该中心在技术规范上无可挑剔,最终省级督导组也只能在问题通报中指出问题而没办法下整改意见。而其他城区,由于没有这种活宝接种点,所以每次省级督导组来督查,都得冒得罪手下一票接种点的方式推荐迎检接种点,然后让该接种点被省督导组找出问题下整改通知书。

2、辖区内的各种二级医院,这些医院的业务多为辖区居民就近看小病,业务科室比较全,有救护车和急诊室,有简单手术的能力,平时接诊人数不多,比较清闲的那种。

对于这样的医院来说,其本身有足够的人员单独组织接种。同时,由于其自身就有急救科室和救护车,故不需要额外请高等级(三级)医疗机构派驻救护车(即使出现AEFI本院处理不了也可直接用本院的救护车运送到高等级医院),这就使得该医院的接种成本比基层接种点至少低了三分之一,其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盈亏点会低很多。同样,对于二级医院来说,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也变成一项能够明显增加本院和员工收入的活动,其积极性自然比基层接种点高很多。

但在A县区的实际实践中,最终却没有启用二级医院作为接种点(是否将二级医院设为接种点是县区酌情考量而基层接种点是国家规定必须开设)。在A县区的考量中,只启用较少的接种点会带来较少的疫苗清零压力对应的接种投诉压力。其次,较少的接种点会明显减少接种点总的运营费用,其中包括县区支付给接种点的一次性投入(用于购买储存疫苗的冰箱录入数据的电脑和读卡器等),以及支付给疫苗运输企业的疫苗运输费(每次疫苗运输费都要大几百)。最重要的是,较少的接种点能使每个基层接种点分到的疫苗数量更多,大幅降低了基层接种点亏损的可能,变相提高了基层接种点开展疫苗接种的积极性。

对此,相关的二级医院当然会对此不满意,那么A县区是怎么和二级医院协调的呢?首先,A县区承诺本辖区的基层接种点将优先使用二级医院的救护车服务而不用三级医院的救护车,这就在相当程度上补偿了二级医院的单位收入。其次,基层接种点开展接种时所需额外支援的医护人员优先从二级医院抽调而不是三级医院抽调,相当程度上增加了二级医院医护人员的个人收入。同时,A县区再渲染一下接种人员对接种点的投诉压力(答主所在地区接种点被接种人员投诉是要扣单位绩效的),以及大群人员到医院接种所带来的潜在院感风险(医疗机构内一旦发生新冠感染院长基本就是撤职处理)。二级医院在看到医院和员工都拿到了收入,且大幅度减少了麻烦和风险,最终还是接受了A县区的协调方案。

3、辖区内的三级专科医院,这些医院专精某个高频发病的医疗专业方向,一般在全省范围内都有名气,周边地市的病人会跨市就诊。

对于这样可以薅大量外地跨市甚至跨省就诊人员羊毛医院,县区当然是想在这样的医院开展新冠疫苗接种的。但这样的医院却因自身场地和人员不足的原因婉拒县区开设接种点的请求(相关场地和人员都全部投入到收益更高的主营业务上)。

4、辖区内的三甲综合医院(县城对应县内医疗等级最高的县人民医院)

这样的医院由于是当地最好的大中小病综合治疗医院,且在新冠疫苗接种中被要求必须开展疫苗接种(当地最高等级的医院和基层卫生中心是规定必须开展接种的两类接种点),故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后,必然是所在县区最主要的非本辖区居民(其他县区甚至地市的跨区就诊者)数据输出来源。本着本县区多打一个外县区的接种者,外县区就少一个完成指标,相当于在各县区级的考核中赚了双倍差距,故各县区还是很乐意给辖区内的三甲综合医院以最大的资源来开展新冠疫苗接种。

但在实际操作中,三甲综合医院的心思却并不一定和地方指挥部一致。由于三甲医院通常是所在地区医疗系统的收入大牛,每年收入十亿很稀松平常,故在院领导看来,能让基层接种点心动的一两百万接种费收入并不是一个分量很重的筹码,其更看重大批人员到医院接种过程中带来的医患投诉和院感风险。因此,做三甲医院的工作不能只做到院领导,而要下沉到对应的接种开展部门的部门一把手。

而三甲医院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一把手,通常是体检中心的主任——三甲综合医院通常将接种工作放在体检中心,一是体检中心场地比较充裕,二是体检中心日常工作即有专门的引导护士和巡场备勤的咨询医生,只需要配置接种台的3个护士而不需要专门为接种工作配备辅助人员,可以进一步节省人员支出成本。对于体检中心主任来说,其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虽然是上级的硬性规定,但决定承担多少接种数量,推进力度落实如何,这又是一个变化很大的考量。

对于三甲综合医院体检中心主任来说,虽然接种新冠疫苗每支都能获得接近10块钱接种费收入,但相比于体检中心每人至少两三百,正常四五百甚至多到七八百的体检费收入,新冠疫苗接种费显然完全不在一个衡量等级上。因此,如果体检中心主任一心以本中心的体检业务为重,只想机械简单的开展接种任务,事前只安排本中心的医生护士参加接种培训,工作开展时只安排空闲轮休的本中心护士去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其接种量因为人少开的接种台数量少,通常也不会很高(因为本中心轮休的护士还要被抽调去加强人力不足的基层接种点)。

而对于县区防指来说,辖区内的三级医院几乎都是市属,剩下为省属医院,所以在沟通疫苗接种工作时就不能过于强硬的下任务。如果县区防指满足于三级医院自行安排,放任体检中心主任只安排本中心护士而不安排医院中其他冷门科室的空闲护士参加接种培训和考核(新冠注射护士需经考核后方可上岗),那么在经历一季度的少苗阶段后,大部分三级医院会在二季度大规模展开接种阶段因为大量本中心护士要支援基层接种点而出现本院反而因为人手不足,只能维持有限的接种能力。

因此,上心的县区防指,都会希望三级医院除了体检中心之外,尽可能多的从其他冷门科室抽调空闲的护士组成尽可能庞大的护士人力池,但负责牵头的体检中心主任考虑到跨部门管理上的困难(冷门科室主任不希望本部门护士被抽调或抽调过来的护士不方便管理),并不会认同县区的意见。于是某些县区就会鲁莽的使用一些盘外招,比如利诱——某些县区会允诺如果三级医院如果愿意提供更多的接种护士并承担更多的接种任务,县区会将更多县区机关单位职工的年度体检安排在该医院的体检中心,增加体检中心的收入。但这种做法在答主看来,是落了下乘——利诱换一个说法就是威逼,县区拿本单位员工的体检来和医院体检中心做交换,反过来就是如果体检中心不按照县区的心意去做,县区就要取消在该体检中心的职工体检项目,这会让回过神来体检中心主任感到自己被威逼,心存芥蒂后工作就不好沟通了。

相反,鸡贼的县区,在和体检中心主任沟通这个问题时,用的不是威逼利诱,而是引入猜疑链,其对话的场景是这样的:

县区:主任,这次能不能多组织一些护士,把其他科室的护士也叫过来参加注射培训,避免到时候人少苗多你们接种不过来。

体检中心主任:你这个要求我很难做的啦,你也知道,其他中心主任不希望自己手下的护士老被我们中心抽调去打针,换你做领导到你也不希望自己的手下总被其他部门临时抽调去做其他事情,对吧?

县区:对对对,您说的也有道理。不过我听说,B医院的体检中心准备组织全院各科室的护士都参加疫苗注射的培训。我还听说,B医院体检中心的主任准备联系全市各大单位,说只要今年和他们签署体检协议,B医院马上就给签署协议的单位员工安排新冠疫苗注射,您听说这事了么?

体检中心主任:有这事?(略一思索)哈,疫情当前,我院当然要以防疫抗疫工作为先,大力支持县区的疫苗接种工作才对。我现在马上向院领导汇报,让院领导出面组织各科室抽调护士统一参加疫苗接种培训。同时也希望县区的领导你多支持我们医院的工作,在疫苗分配上多向我们医院倾斜……

在这个场景中,鸡贼的县区会向三级医院的体检中心主任构建猜疑链。对于三级医院体检中心来说,10块钱的疫苗注射费收入并不在其部门考核的KPI上,故拿多拿少其并不是很在意。但全中心全年体检费收入却是体检中心主任的核心KPI。由于县区向其暗示了,其他三级医院体检中心主任很有可能会拿优先接种疫苗的这个便利去说服全市那些每年都做体检的大单位将今年的单位体检合同给予自己。

对于这些大单位来说,全市几个医院的体检项目报价大致上是差不多的,合同给哪个医院差别都不大,但这些单位大多会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压力,要求其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以避免员工感染造成单位停产等恶劣影响。在三四月份大部分单位都排不上疫苗可接种的时间点,一旦有医院提出签署体检合同即可以马上安排新冠疫苗接种(相当于做一次三四百的体检送价值两百块的新冠疫苗),左右其做出决策的砝码就大大倾斜了。而对于市内的几家三级医院来说,全市体检业务是一个成熟稳定的蓝海市场,全市舍得为职工安排年度体检的企业就那几百家,各家三级公立医院的体检中心不但彼此之间相互内卷,还得防备新入场的民营体检中心挖客户。现在有一家三级公立医院在这个市场中使用了体检绑定优先接种的杀手锏,其他三级公立医院如果不跟进,这一升一降当中,今年本院体检中心的KPI不得来个两位数的负增长?

想通了这一点,A医院体检中心主任自然会上心的将手上所有潜在的团体体检单位都逐一打电话过一遍,以防止B医院体检中心主任用疫苗优先接种来挖墙角。同时,其打电话的过程,在B医院体检中心主任看来,就是其用优先接种疫苗为筹码挖B医院体检业务的墙角。一旦这些三级医院彼此心中认为对方在挖墙脚,猜疑链就完成了构架,剩下的就只是体检中心主任要求县区尽可能多的为其配属疫苗,以便其能尽快锁死相关单位今年的体检合同。鸡贼的县区就由被动化为了主动。

那对于更精于算计的A县区,这样做就完了么?当然不是。

对于A县区来说,以上对于体检中心构筑的猜疑链,只覆盖了三级医院的单位团队接种者这一块的流量,而对于三级医院每天海量的县区外个人就诊者,这一大块流量怎可能放弃?那这一块流量如何收割呢?A县区的操作是在三级医院里另外找一个部门作为自己的帮手来帮自己收割。而这个帮手,A县区敏锐的看上了三级医院的信息化推广部门。

近年有到三甲医院就诊的知友是否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即现今的三甲医院,你在就诊前后,相关的护士都会引导你关注本医院的公众号甚至下载本医院的就诊APP,让你通过手机查询自己的体检和病情,并用手机预约医生为自己就诊。这其实就是相关医院为了扩大患者粘性,为了让患者在有病的时候第一时间选择自家医院,提高自家医院业务量的一个推广性操作,和买东西时商家的店员引导你扫描关注商家的公众号甚至下载APP一个道理。对于商家来说,关注商家的公众号,商家会直接给顾客返现,比如送个小礼品或者减免部分费用。但三甲医院毕竟是一个公立医院,其费用开支受限于规定无法给予返现。故很长时间以来,三甲医院的信息化推广部门虽然一直给各门诊科室下达关注下载的指标,但实际支持力度有限,只能强制的将这个指标纳入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中,如要求德国骨科每接诊100个病人,必须有20个病人在手机上关注或下载。

而在新冠疫苗注射工作中,A县区就敏锐的抓住了三甲医院信息化推广部门的痛点。A县区给信息化中心的协议是A县区出面让市指挥部停止将该三甲医院的新冠疫苗预约上线到市级卫健局或疾控中心的网上预约系统当中去,这样,所有想预约该三甲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的人只能通过下载该医院的APP或关注其公众号才能预约。这个操作也就变相让所有关注或下载的个人获得了一个价值两百多元的返现物。

以往外县区就诊人员来该三甲医院,护士引导其关注医院公众号,就诊人员想我当场看完病当场拿药走人,没必要费心去关注。现在,护士对就诊者说,你关注公众号马上可以预约本院的新冠疫苗接种,可以在看病过程中顺带优先打疫苗,这疫苗在本院自费优先打可是要两百多块钱一针的哟。就诊者一听,两百多块钱的福利不要白不要,八成就有动力关注了。额外的,以往伴随就诊者一同就诊的家人是没有什么动力下载关注的,但听说能优先预约上疫苗接种,这些同来的陪护人员也就有动力下载关注了。更妙的事,由于还存在三周后的第二针接种,患者几乎不可能预约完之后马上取消关注,这就大大增加了APP的留存率和后续打开率(尤其在后续第二针预约还没苗不能一次约上的情况下)。

通过这一点,A县区找到了收割三级医院个人区外就诊者流量的方法;三级医院信息中心找到了向患者提供引流返利的切入点;三级医院各门诊科室护士找到了更好完成信息化推广考核指标的话术;三级医院通过获得更多的下载和关注,扩大了潜在的用户群体,为来年的就诊量和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它们都有美好的未来。

5、辖区内的非市场化医疗机构

此类需要开展接种工作的非市场化医疗机构通常是位于县区内的监狱和高校,其内部针对犯人和大学生提供医疗服务的卫生所由于并不对普通民众开放(此处不包括医科大学对外开放的那种附属医院),而其对内提供医疗服务基本上走的是上级行政拨款而不是病人的诊疗费和药费,故其对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又是另一个态度。

由于这些非市场化的卫生所不收费且人员通常也不足,故其开展疫苗接种时,其上级主管单位会特意下拨一批接种工作开展款项,故对地方县区的资金没有特别的要求,而更多关注于地方县区帮忙协调足够的接种护士和疫苗资源。额外的,对于完成接种后获得的接种服务费,由于这些非市场化的医疗机构大多没有发放接种费的制度(在高校的卫生所里大学生就诊几乎不收钱也就无注射费给护士),造成本单位拿到这笔疫苗接种专用款项即不能挪做它用,也没有发给本单位人员的制度,最终这些非市场化的医疗结构通常会比较大方的将收到的注射服务费以采购第三方服务的名目支付给过来支援接种的其他医疗机构。

综上,对于如何让辖区居民接种疫苗,基层地方政府在居民看不到的地方其实是有很多小算计和布置可以利用。一个在初期组织工作做得好的县区,不会机械的落实上级的安排,也不会不假思索的分派任务和工作。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即要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也要兼顾基层部门和接种点的利益。尤其是各部门和接种点在平时的工作中讲惯光鲜话,这就要求县区防指要听弦音而知雅意,能够准确捕捉弦外之音中的利益诉求,积极的协调其利益诉求而不用棍子不给胡萝卜。只要中前期组织工作做得好,90%的接种率还是相对容易完成的(尤其是对初期就有目的有计划薅周边地区羊毛的地区),后期完全没有必要使用奖励市民甚至限制市民的手段来完成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