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On this page

投资促进局和商务局哪个好?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商务局更好。

就答主个人观点,投资促进局作为国内地方政府经济部门内唯二定位另类的局(另一定位另类的局是工信局),以及最内卷的局,几乎在所有领域都没有同地区的商务局好。由于投资促进局在政府体系内相对冷门,故答主对本问题的回答主要涉及答主对投促局的理解,商务局或工信局只用来做对比。

一般来说,投资促进局分为两类两个来源,也就是实际上在我国有4种类型的投资促进局。

其中一个来源于商务局体系,通常作为地方商务局下的一个二层机构,此时该机构通常独立挂牌,叫做XX地投资促进局;而另一个来源于工信局系统,通常是地方工业园区或高新区管委会下面的一个组成部门,挂牌时通常会加园区管委会的名称,即XX工业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前者的上级商务局基本是行政编制,投促局通常为事业编制(投促局领导层有可能是行政编公务员);后者的上级园区管委会编制则比较复杂,行政编、事业编或直接是企业(国企)形式都有可能,故管委会下面的投促局有可能是事业编,也有可能是类似国企部门和员工的模式。

除此之外,两个不同来源的投促局开展业务的核心运转思路也有明显差异。

对于商务局系统的投促局来说,其上级主管部门虽然也有促进本地商业繁荣的任务目标,但由于国内绝大多数地区的商业都是只服务于本地市场,故其部门定位更多还是侧重于行业行政主管,对商业企业实施管理的思路要多于向商业企业让利以招引外地企业的思路。故在商务局下的投促局虽然整天忙着思考从外地引入房地产开发商、引进大商超大卖场、引进大型游乐园、引进大型民营银行、大型保险公司、五星级酒店等能显著撑起本地商业档次的高端商业机构,但其直接的上级商务局却不一定和自己的下属投促局一条心。

比如答主就听说过一个段子,某地投促局外出谈了一家全国性的大商超,回来向本地领导和各部门汇报时,却遭遇到了不少的反对意见:本地原有的几家大商超分别属于本地国资委和商务局体系,自然不希望多进来一个外来的竞争者拉低原有大商超本来就被电商冲击得很难看的营收;本地的税务机关研究了拟引进商超的业务模式,表示该商超背靠国内前三的电商平台,而该电商平台主流的玩法是在本地建门店(自营店)只为了吸引顾客到店看大件商品的实物,下单时则主要导流到网络平台上下单,本地的门店更像是一个可以让顾客参观的仓库。税局表示在这种模式下,引入该商超不但几乎不会给本地贡献税收,反而因为该商超冲击了本地其他原有大商超的销售,会导致其他商超缴纳的税收下降。最终在几个经济部门的反对下,投促局只好转变态度,强硬的向该商超表示你想进入本地市场就必须将原有的分公司(电商交易平台所在的总公司在总公司的注册地缴税)注册为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且可在子公司所在的注册地缴税)且签订最低缴税条款,降低本地销售中网购占比(即提高在本地纳税的比例)。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商务局体系下的投促局,其在开展业务时更倾向于对外招引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投资商。对于地方政府和商务局来说,由于绝大多数商业都只服务于本地市场,而本地市场的容量相对有限,且商业项目的收益和地段位置强相关。故商务局在本地好地段供给有限的情况下,是不太愿意引进太多同质化的商业机构进行恶性商业竞争(在引进地产商这个子类上除外)最终造成各家都吃不饱进而引发破产等造成市场和自己部门监管绩效剧烈波动的结果。反过来,在本地消费市场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商务局更倾向于引入多种类型多种层次的商业企业以更进一步释放本地居民的消费能力进而缴纳更多的税。简单来说,就是商务局在引进了万达之后则会把继续引进的目标放到太古里,之后是costco、再后是宜家,通过在本地构建不同消费层次和业态形式的企业来最大限度的榨干本地居民的消费能力,进而让本地政府收到更多的消费税。

反过来,对于工信局体系下的投促局,在招商时就喜欢引入大量同类型的生产企业或同一产业链上的生产企业,其核心的招商思路是通过在本地形成大规模生产来降低单件产品的生产成本,最终在产品外销时形成价格优势。在这种思路下,国内很多地方都形成了超密集的单一工业品生产中心,就是那种方圆二三十公里内相关企业的产量超过世界产量一半的单一品类生产集中区,集中区内的企业虽然内卷得厉害,但区域本身却会有很强的成本优势——相关企业在产业集中区内能方便的雇佣到有经验的工人以及买到价格更低的上下游配套产品。这反过来会导致在这个工业品类上,世界上任何不进入该工业集中区的企业都竞争不过在这个集中区内的企业。

而这两种不同的产业发展思路,导致了商务系统的投促局过得比工信系统中的投促局要好不少——商务系投促局并不需要给出全世界最优厚的招商条件,其面对的商业机构在外地拿到过一次好条件完成投资后,其第二次投资环境会急剧恶化(包括企业在同一区域内自己门店之间竞争所引起的利润下降),故自己本地的招商条件就会自动显得有吸引力;而工信系投促局则反过来,当自己想招引的企业被外地更好的条件吸引落户后,就会大幅强化外地的工业集中度,这会反过来加强外地后续的招商优势,使得该企业的第二次投资会继续投之前落户的地方,自己的招商条件则会变得越来越不具有优势。因此,工信系统内的招商局几乎是国内地方政府体系内最内卷的部门,一旦你让其他地方的同行成功招商一次,你和同行之间的差距就会越拉越远。

而投促局除了商务工信两个来源之外,还存在两种类型,第一种是一二线那十来个城市的投促局,第二种是其他三百多地级市及更低级的县级市的投促局。两种投促局最大的差别,在于手中工具箱里掌握的政策工具完全是核弹与木棍的差别。

比如几年前答主所在地区工信系统组织了一个到魔都交通大学的业务培训班,其间有一门讲招商的课程,由魔都投促部门的资深谈判专家来授课。然后专家给答主这些来自四线城市业务人员讲的第一个政策工具就是如何建设保税区以及利用保税区的财税制度来给本地的工业企业在工业品出口时制造税收优势。

听到这个内容,大部分答主的同事只剩下苦笑——当时答主所在地区未来几年根本就没有可能用到这个政策工具,就算到了2022年,答主所在地区也只勉强建成了低等级的保税物流中心,更高等级的保税区(需国务院批准)只存在于本地政府的中长期规划中。

而第二个工具,专家举了一个他自己谈成的案例,前几年魔都当地谈了一个价值几百亿的引进项目,专家在谈判过程中感觉对方总能很精确的压着本方的底线要价,于是专家摸了摸自己的工具箱,找了某个经常向人民群众发放50万奖金的单位在魔都的分支机构给自己的谈判团队做了个内部调查,果然印证了专家的判断——该分支机构后来将魔都项目谈判团队内某天真的年轻人送到了通辽农场。

听了专家的成功案例,答主及答主的同事越发感到了深深的无力感——虽然在三四五六线城市甚至更低的县区级招商谈判中,被招商的企业为了获得地方政府最大的让步,老板想办法找对应投促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套交情并不少见,但在涉及几百亿的大项目中,相关企业不走中国式套交情的套路而直接安插专业的商业间谍或采取高科技手段窃取、甚至直接收买政府工作人员都是代表政府谈判的投促局需要防备的地方,而除了一二线城市的投促局之外,其他投促局手中根本就不掌握能调动国家专业机构出面协助自己的能力

而在专家讲述的自己参与的魔都与全球三大法务部之一的某企业谈判的案例中,魔都投促局与对方企业在讨价还价中所涉及的筹码,大多数是答主这种四线城市的招商部门闻所未闻的。举个很浅显的例子,A地投促局要引入一家大企业B,大企业说你们这里的物流成本太高了,我们接受不了,需要投促局给我们降低物流成本。此时不同地方的投促局就这一问题,手上可能具有的筹码是:

1、A地投促局和B企业商定一个物流价格C,当B企业的物流价格高于C时,A投促局所代表的的地方政府给B企业直接发钱,补贴运费中超过C的那一部分。这个政策工具最简单且符合逻辑,但由于在国际贸易规则中存在针对出口国补贴的反倾销调查(我国以前经常被美国发起此类调查),所以这个方式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已经变得不可行(部分落后地区在对国内贸易为主的工业企业还保留这种简单的操作)。

2、A地投促局找到当地的某家物流企业D,和其商定D为B企业提供物流服务,当物流的市价高于C时,D企业最多只收取C,剩余亏损的部分由A投促局所代表的的地方政府给D企业发钱以绕过针对B企业的反倾销调查。这个操作貌似符合了世贸规则,但大概率会被当地或上级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叫停,因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背着一个很少有人知道的KPI,见下图

img

对于投促局来说,市场监总是一个很不对付的部门,主要就是因为市场监的职责里关于落实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的这一块工作直接和投促局在工作中必须给特定企业以特殊优待才能招引企业的工作模式直接冲突。因此在投促局给物流企业D补贴B企业运费的行为,在市场监督局以及其他没有获得补贴的物流企业的视角看来,就是投促局单独给本地所有的物流企业中单独选中了一家(D)单独发放补贴,这种行为理论上需要触发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并予以制止——简单来说,市场监管局不反对其他政府部门给企业发补贴,但这种补贴要发就同一类型的企业在满足事先划定好的条件后都能领而不能只发给该类型企业里面特定的某家企业,又或者在制定领取条件时故意按照某个特定企业的条件来设置,造成最后只有一个特定的企业满足领取补贴的标准。

故按照市场监督局的逻辑,这个政策就必须改成(1、当地所有与B企业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在运送产品且运费高于C时,负责承接物流运输的本地(2、任意物流企业)都可以找投促局领取运费补贴。这里和原来相比改了两点,一是不能限定唯一的物流企业可以领,第二则是因为该补贴发放的目的是为了扶持B企业,而单独划拨资金扶持特定的B企业也是违反市场公平原则的,故同样也要改成所有和B企业产品相同的企业也可以公平的享受到运费补贴的扶持。

那么对于投促局来说,能同意按照市场监管局的意思来改政策么?大概率是不能的,因为如果按照这个思路来改,必然会出现一大票钻漏洞的小公司来薅光投促局的羊毛,比如说生产其他品类产品的企业可以注册一个马甲公司,购买自己企业的产品后伪装成与B企业同类的产品后与某个物流企业的马甲配合,让其他品类的产品也享受到运费补贴的政策,而由于补贴政策由原来的BD企业一对一的业务变成一群企业对另一群企业的业务,业务量大幅增加,必然带来投促局无力监管全部业务而被很多有心的马甲整幺蛾子而整出事来而最终无法落实当初给B企业的投资优惠协议。

3、A地投促局找到当地的某家从事物流的地方国企E,直接让地方政府指示E和B签订最高限价C的物流运输合同。这个做法与之前第二个做法的好处是国企E的基础属性是企业,是的对于B的物流优惠协议从政企间协议变成了单纯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平等市场主体自愿行为,可以规避市场监管局的市场公平性审查。表面上看,这个做法比前两个做法要好得多且隐蔽得多,但仍然存在风险,比如说由于物流领域竞争激烈,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手上并没有从事物流行业的地方国企,这就限制了很多地方投促局使用这个手段的可能;而另一方面,即使某些地方存在这样从事物流行业的国企,对于相关国企的老总来说,答应这个条件也是有很大风险的——地方国企也要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国企老总单独给企业B一个低于成本的物流运输价格,如果被本企业内其他有心人(体制内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并不算特别低)以涉嫌利益输送和贪腐的名义举报到纪委,虽然不一定会进去,但关键时间节点来一下也是很让人郁闷的,因此,该方案在实际实施时,有风险意识的地方国企老总不一定会同意配合投促局。

4、A地投促局找到当地的某家物流企业D,和其商定D为B企业提供物流服务,当物流的市价高于C时,D企业最多只收取C,剩余亏损的部分由A投促局通过地方政府可以控制的其他商业机构F向D企业老板名下其他关联的企业G进行补偿,进而使整个补贴不但在BD之间看上去成为正常的市场活动,同样使得投促局和D之间并不直接发生补贴往来,以避免遭到市场监管局和纪检部门的审查。在这个实际上不存在的虚拟方案中,地方政府手上能控制的国营商业机构F的种类和从事的行业越多,其向D企业老总关联的G企业实施补偿的方案就越容易被相关企业接受。对于一二线地方政府来说,其控制的国营商业机构种类繁多,其实施的手法和操作空间就更大且更隐蔽。而对于其他三四五线城市的地方政府来说,其手中掌握的国营商业机构就少得多,实施的手法和操作空间上选择就很有限,基本上只能依靠地方政府掌握的城市银行对特定企业提供优惠性贷款,把少收的利息当做补贴来实施(毕竟大多数企业都需要贷款)。而至于一票手上没法协调城商银行的投促局,在对外企业招商中和能协调城商银行的投促局相比,完全就是两个物种。

特别申明,以上答主讲的达成同一价格补贴的四个实施手法,均是为便于业务探讨而虚构的,不能认为这是现实中存在的行为。

今天有知友付费咨询,问如果报考投促局岗位,准备专业考试时需要么复习哪些内容

img

对此答主很是诧异,因为在答主的认知中,对于各地的招商局来说,由于彼此是相互挖对方企业的竞争关系,所以各地招商局都不会把自己手中挖企业的高档技巧拿出来教授给其他地方的同行,就更不会出版成公开的公务员面试教材,故报考投促局岗位还加专业测试,就好像人民富豪们让散户投资者给他们讲讲散户对投资的理解一样。

当然,虽然各投促局手上掌握的工具天差地别,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但三个基础的业务能力还是相同的,那就是:

1、如何开办企业。这部分需要学习基础的公司法,主要是涉及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登记那部分业务,包控公司如何开设,如何注册,如何从外地迁移到本地,要提交什从材料——帮助外来引入的企业注册是招商局的基础服务之一,由于此项业务就算是企业自身也很少办理(某些百年老店可能一个世纪都没办理过了),故相当一部分企业会找专业的中介公司代理办理此项业务,但对于投促局引进的企业来说,此项业务一般由投促局工作人员亲自办理,以确保注册过程中对面企业提交的注册材料真实且准确,不会中途狸猫换太子更换与投促局商定的条件。

除此之外,投促局一线业务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还要了解公司章程如何制定以及公司的股份构成的特点——因为招入的企业有可能会有当地政府和外地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合资公司如何制定公司章程以及双方的股权比例如何分配也是要注意的,比如除了51%的控股线,还有少有被注意的34%少数股东重大事项一票否决线,以及对应的67%多数股东绝对控股线。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何区别,独资公司、合资公司、股份公司、个人工作室这些不同的商业机构形态有什么不同的责任变化,不同的条款在什么时候下适用,这都是招商部门一线人员在和企业谈判时的基础业务知识。

2、税法。对于政府内负责招商的人员来说,对方在本地开设企业,能在本地缴纳多少税直接与能给对方多大优惠奖励强相关。因此对方在本地缴什么种类的税?该税种缴税比例是多少?在所缴的税当中,除了分给国家和上级政府的提留,本级政府能拿到的税收是多少?这些都是要你知道并现场计算出来的。额外的你还需要知道一些常见的税收政策,比如说分公司的税在总公司所在地缴而不是本地缴,子公司的税可在子公司注册地缴也可在母公司注册地缴。又比如高科技企业大概率有减税政策,而从事芯片制造的企业可能完全免税,引入此类企业要做好几年内完全收不上税的打算。 几年前答主接触过一个芯片制造企业,在谈引进的时候恰逢中美贸易战,当时懂王在对华制裁中威胁要使用芯片制裁,当时国内很多地方都看出国家要投入大资源支持国内芯片产业而纷纷大力气招引芯片企业,于是和答主接洽的芯片企业最终被其他地区招走了……引入地的投促部门和该芯片企业签订引进协议,国家对芯片行业的扶持政策出台了,其中有一条是对芯片企业的免税期又延长了,见下图

img

这意味着原来和答主所在地区竞争该芯片企业的地区,其承诺给该芯片企业的协议大概率会被国家最新的税务支持政策而明亏一大笔(因为原招商协议中在提前给芯片制造企业好处后当地在后续年份所获得的税收收益被国家文件免除缴纳了)。而答主所在地区当初没能引入,现在反而是少踩了一个坑……

3、基建项目成本核算。对于地方政府和投促局来说,相当比例的招商项目涉及地块项目的招商。当地方政府手上有地时,就会花大力气为该地块招开发商。此时对于投促局的一线业务人员来说,出去招商推荐该地块时,地块属于什么规划类型,该规划类型下可以进行什么业态项目的投资,征收该地块的成本如何计算,地块征收完成后,熟化(三通一平)需要多久,类似项目环评、回建、三产用地预留、确定容积率等环节有多少以及完成这些法定手续需要多久?对应的,同一地块在引入不同项目类型投资方时,综合土地成本就会有很大的差异,这些都是投伋局在对外招商时需要首先明确并且能根据对方提出的项目能现场大致计算的基础业务能力。

在投促局的工作中,企业的开办,政府的收益(税收是基础)、政府的成本(土地成本是基础),这三个都是投促局需要掌握的基本业务能力。这分别对应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税务局、土地征收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住建局的业务范畴。除此之外,商务局系统的投促局为了招商引资,还需要协调行政执法局(原城管)、交警、消防、文化旅游局等执法部门,确保商业项目落地后配套的执法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打击商业项目周边的街边市场、以及放宽对引入的大型商业项目内开展某些特定商务活动的执法尺度。而对于工信局系统的投促局,需要协调的部门就更多了,包括协调当地的交通部门以改善工业物流,在某些特定环境下,甚至还需要更高层级的交通管理部门配合,比如郑州引进富士康,当地招商部门就协调郑州机场新增了很多货运航班以方便苹果快速运输电子产品到世界各地。除此之外,对于引进的大型工业企业,地方投促部门还需要考虑很多企业开办之后的事项,比如新厂区缺乏足够的技术工人时,企业往往会从老厂区调一批核心技术骨干来新厂区一边工作一边对本地新招募的员工实施传帮带,此时企业通常会要求地方投促协调客运航班以满足这批老厂区的员工每周的通勤(即核心技术员工工作日在新厂区住周末飞回老厂区和家人团聚)。当然,地方投促在花高成本协调航班之外,为了给当地留住这些核心产业人才,也会使用直接吸引工人从外地来本地安家的思路,在这个思路中,目前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利用中国人重视子女教育的思想和本地的高考优势,直接给予企业以本地最好中小学的入学名额,让企业的核心技术员工为了子女从一些高考内卷大省搬到本省安家落户,帮助企业稳住其核心技术人员和中层管理者不轻易离职或被其他外地企业挖走,相关的公开政策见下图

img

其具体的操作思路见答主之前写的一篇文章:

MUMA:工信局是如何研究教育局的学区房政策101 赞同 · 15 评论文章

从以上可以看出,对于工信局和投促局来说,其作为地方政府体系内唯二将主要的工作精力放在帮助本地企业降成本、多拿补贴以卷赢同行的经济管理部门,其工作思路和业务能力方向自然和其他更关心如何管理好企业的经济管理部门有很大的不同。地方工信局和投促局作为地方政府内唯二将为企业谋福利作为自己核心目标的部门,有一半的精力得放在研究政府内其它监管部门的监管业务如何开展,其中有没有漏洞可以利用,有没有模糊地带可以挤压;其颁布的补贴政策如何申报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监管部门的底线在哪里,红线又在哪里,如何在突破其他部门表明的底线时又不真正的踩过红线;甚至还需要研究其他经济部门自身的绩效考核指标,以便利用对方部门的考核指标来逼迫对方部门在政策和业务上做出让步,又或者在设计招商政策时帮助其他部门完成其核心KPI以换取其他部门的资源支持。

当然,在更多的时候,由于政权属性的缘故,地方政府内大部分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开展工作,自然看工信局和投促局这唯二为资本谋好处的政府部门觉得其立场过于偏资产阶级,因此对于工信和投促提出的给予企业好处的政策,大多数时候以暗搓搓的反对居多,不支持是常态,这就造成了投促局要花很大一部分精力在和各个政府部门(额外还包括教育、发改、人社等)及国企(主要是银行、交通和能源方向的国企)协调政策,通过对内谈判以拿到更多在对外招商时能用到的筹码。

好久没更新了,本次更新就谈一下投促局自身的业务风险点作为全文的结尾吧

正是由于投促局为了在招商中卷赢其他地方投促局,使得投促局不得不想办法尽量压榨出本地各行政部门的政策红利以提高自己和外地投促局内卷时的筹码,这就造成了对于那些工作能力强,刻苦钻研业务的投促局,实质上就掌握了当地很大一块对企业来说非常优厚的政策红利。而这些红利理论上是对外招商时为了吸引外地企业,为本地政府获得新增收入时使用,而不能对本地企业使用(对本地企业滥用这些政策会明显降低本地政府原有收入)。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本地的各种领导会出面为和自己有关联(包括对公业务上和私人关系上)的本地企业找投促局要政策红利。由于这些领导提出的请求公私难分且投促局自身的工作很大程度上需要这些领导的支持,这就造成投促局一旦没有把控住红线,将不应该给企业的政策红利给出去了,后期就有可能被纪委以向企业进行利益输送而被审查。因此,大部分的地方投促局在工作中都会特别低调,对外宣传时只会拿出一些烂大街的优惠政策,在体制内的非主要领导面前把自己伪装成很无能的样子,避免各种非主要领导收到风声来找本部门给领导自己关系上的企业给优惠政策。

不过即使这样,作为投促局来说,顶不住压力违规踩线的风险仍然很大,因为体系内不知道投促局能耐的领导很多,但知道投促局手上有很多密不示人的政策红利的领导数量也不少——因为很多政策筹码的取得投促局本身就要去找这些领导做工作,平时投促局出于工作需要找这些领导要政策要资源,难保这些领导会反过来以此为筹码,让投促局为自己联系的企业给政策给资源。

更何况还有一票没有招商引资工作背景和经验但仍被任命到相关领域的领导,会拍脑袋做出决定让投促局给出某些看似合理且可以给出但实际上超越红线的政策红利——具体案例见网络上前几年新能源汽车、芯片领域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上损失几十亿的案例以及最近南方某一线城市出台对特殊人才引进减征个人所得税(特殊人才引进方面给予人才经济补偿的方式很多但个人所得税率是国家才有权调整红线)的新闻。当然,面对这些没有招商引资工作背景和经验但仍被任命到相关领域的领导,地方投促局更多情况下为了避免自己踩雷,会很恶趣味的向这些领导提出一些坑其他部门的招数,其中最恶名昭彰的就是建议领导让其下管理的所有相关部门都来参与所谓的“全员招商”

img

由于一地投促局手上掌握的所有筹码和政策工具是本地经济领域的核心机密,其在招商引资上针对什么样的企业能做出什么程度和什么方式的让步,其提价、议价和妥协的谈判过程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和内部纪律规矩约束,更涉及地方政府大量的利益得失,故这些利益的决定权必然只能被一地政府内极少数具有相关业务背景和利益牵连的人员把控,这就决定了一地投促局的核心业务,大体上只能由投促局局长、业务副局长、专家组组长以及本地一把手等少数几个人完全知晓并拍板做出决定,而不能完全公开以至被本地的大量企业要求落实而造成本地政府利益大量损失。故那些被要求也参与招商的其他部门外出招商时,手上只能拿着投促局给出的烂大街的筹码和政策工具,结果自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徒废各部门人力。但很多投促局还是喜欢通过这种荒唐的做法,向本地一把手塑造本地招商不利可以通过加大人手投入,安排各部门都外出招商(某些相关部门对此也蛮乐意正好有借口安排本单位人员薅去外地出差的福利),通过铺人力广撒网的方式提高招商成果(实际上没多少效果)来避免地区一把手想到通过违规给予企业红利的方式让投促局自己踩雷——某些政府部门有时候会做某些很蠢的工作,有时候是真的蠢,有时候只是用一个不太糟糕的结果来避免另一个更糟糕的结果。 回到最后,投促局的工作和岗位好不好?这个很难评价。对于有想法的人来说,去投促局可以有机会与本地各个实权政府部门建立较为紧密的联系,也可以和本地各能量巨大的企业建立关系,对于个人人脉有相当明显的帮助。但与之相对的,由于该部门的核心业务其实是和全国甚至全世界各地政府的投促部门竞争,其内卷程度要比政府内其他以服务本地为主的部门高很多,故除了少部分手上政策工具多,筹码红利多的地方投促局之外,大部分地方投促局都比较难出成绩,这就带来了个人晋升上的困难。额外的,由于相当一部分领导知道投促局能给出本地其他部门不能给出的政策红利,故投促局顶不住各种领导压力事后被纪律部门拉去背锅的概率也不低。对于没有想法的人来说,投促局则更糟糕,因为对于大部分地方的一把手来说,其升迁的政绩主要来自于经济发展指标,故投促局自身背负的领导期望是超出大多数二层机构,几乎和一级部门当中的重点部门相当的,在这种位置上对工作没有想法的人,还不如早找个压力小的二层机构过得舒心一点。

编辑于 2022-04-12 10:51